湖州本地会计机构
嘉兴 湖州 绍兴 德清县 长兴县 海宁市 平湖市 桐乡市 嘉善县 总部网点 分部网点 更多城市
注册 / 登陆
企业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咨询》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规定处理相关事项。
上一篇:个人申报需要补缴税款的,是否征收滞纳金?
下一篇:高级公寓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 | 作者:wanmei ]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至fu@qycs.net,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除非注明来源,否则均为网友发布,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湖州税务服务更多>>
  • 湖州企业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企业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增值税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看场地。 从2015年4月1日起,嘉兴市企业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国税部门不再实行行政审批制,而改为登记制。实行登记制后,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办理时间由过去的7个工作日缩..

    关注: 174029 次更新时间:13天前
  • 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