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税企业的免税务入可否税前扣除?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免税务入并能单独核算的,是否可以扣除免税务入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中的“应税务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务入和免税务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务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务入-免税务入。因此,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的免税务入并能单独核算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免税务入部分。
- 上一篇: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下一篇:检举企业申报有奖励吗?
[ | 作者:wanmei ]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至fu@qycs.net,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除非注明来源,否则均为网友发布,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企业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增值税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看场地。 从2015年4月1日起,嘉兴市企业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国税部门不再实行行政审批制,而改为登记制。实行登记制后,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办理时间由过去的7个工作日缩..
关注: 174029 次更新时间:13天前